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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播预告|“焊”卫安全!电气焊安全知识大讲堂

所属分类:合作案例    发布时间: 2024-09-12    作者:欧博abg登录入口网页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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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由于电焊是通过电弧将金属熔化后进行焊接,而在焊接过程中温度高达6000℃以上,容易使焊件另一端接触的可燃物着火。

  在焊接作业过程中,炽热的火星到处飞溅。这些小火星温度较高,当飞溅到可燃物上,可能造成火灾,且一般焊割作业点与起火部位不在一个立体层面,火灾发生初期不易被发现;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很可能引起爆炸。

  电焊机电源线在操作过程中经常会被拖拽,电源线绝缘层磨损,容易造成线路损坏,易发生短路引发周围可燃物起火。

  案例一:2022年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“11·21”特别重大火灾事故

  2022年11月21日16时许,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凯信达公司”)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,造成42人死亡、2人受伤,直接经济损失12311万元。

  调查发现,事故直接原因为:凯信达公司负责人在一层仓库内违法违规电焊作业,高温焊渣引燃包装纸箱,纸箱内的瓶装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受热爆炸起火,进而使大量黄油、自喷漆、除锈剂、卡式炉用瓶装丁烷和手套、橡胶品等相继快速燃烧蔓延,并产生大量高温有毒浓烟。

  2023年4月17日14时1分许,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泉溪镇青云路68号的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,导致11人死亡,过火面积约9000平方米,直接经济损失2806.5万元。

  调查发现,事故直接原因为:公司雇佣的电焊工在二层违章电焊作业产生的高温焊渣掉落到一层,引燃放置在拉丝漆喷漆台旁使用过的拉丝调制漆引发火灾。

  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,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,方可上岗作业!

  《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第三条规定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:(二)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,上岗作业的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: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,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,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;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。

  进行电焊、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,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: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的,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。

  3.确认焊件物品状态:针对油类容器或管道作业时,应清洗干净再动火作业,避免残留油品引发火灾;针对密闭的气体容器或管道动火作业前,需释压,以防其膨胀或爆炸;

  4.远离可燃物:作业前应清理周边可燃和易燃易爆物,保持安全距离,无法移动时应加装阻燃隔离带;

  5.确认作业时机: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户外作业易产生漏电、火花飞溅等安全隐患。极端天气时,应暂停电焊作业,快速移至安全场所避险。

  5.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,在未经彻底清洗、排除危险性前不准焊割!

  6. 可燃材料作保温层、冷却层、隔热设备的部位,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,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!

  8. 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,在未做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!

  10.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,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,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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